第1256章罢都护、设新府-《大唐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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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劳苦功高,坐镇交州十载而不乱,交州都护为从四品,那么,追赠其为吏部尚书衔,赠予其福长男爵,食邑两百户。”

    前唐时期,都护之间的官阶不同,如安西都护府等六大都护府,属于大都护府范畴,属于从二品衔,其下辖,又有许多小都护府,三品,四品,极其麻烦。

    所以,李嘉做出改革,避免尾大甩不掉,所以地方都护,次于知府,为从四品。

    一般而言,追赠是增一级,也就是正四品,但张苗不一样,所以增两级,为从三品的尚书衔。

    爵位上,则赐予福长男爵位,其子嗣继承,则为骁勇校尉,再传一代为骁毅校尉,就直接泯然众人。

    这就是世袭减替的爵位继承制。

    而这要是在宋,周等六代乱世时期,爵位一代即除,爸爸哪怕是亲王,儿子只能是平民。

    当然,北宋也知晓不得人心,所以就扩大门荫制度,儿子,门客,亲友,都能当官,鸡犬升天。

    这种弊端就会产生大量的冗官,李嘉宁愿让贵族减替继承。

    而像之前说的,减等世袭,某种意义来说,对于那些开国功臣是十分不公平的。

    那些纳土归降的亡国之君,就可以享受高爵厚禄,他们这些出生入死的,爵位低也就罢了,爵位也得同样减替。

    对此,李嘉已经决定采用减替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减等,直接世袭。

    如,潘崇彻,鲁国公,食邑八千户。

    从国公、郡公、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骁勇校尉、骁毅校尉,只能传七代,如果中间遇到短命的,基本上一百来年就没了。

    所以,对于这种马背上的功臣,一般减替到子爵,或者男爵,就不再减替,当然,食邑也在减,减到子爵的限制高点。

    子爵食邑千户以下。

    这边重复介绍一下,大唐的食邑,并没有百姓赋税,只是一户食邑,等若一石粮食。

    回到正题,李嘉赐予张苗两代人富贵,已经算是厚待了。

    “另外,朝廷再赐予五百贯,作为丧葬费与其家,荫其一子去国子监!”

    皇帝叹了口气,身后再荣光,人死也不能复活:“另外,谥号的话,由你们拟定几个吧!”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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