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练体-《傲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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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寻找地是梵蒂亚圣果。你听说过没有?”跟叶薇妮观察凌逍一样。凌逍也在一直观察叶薇妮。凌逍并不讨厌这个总打自己主意地小女贼。反而觉得她是个挺有趣地人。因为人地本性是难以改变地。叶薇妮。显然是个善良地女孩。

    “梵蒂亚圣果?”叶薇妮摇摇头:“很有名?好吃?”

    尽管名字听起来挺牛的,但她确实没听说过,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从事的就是盗贼这份职业,而且还只是小贼而已,没到那种层次上。如果是她的养父听到凌逍说的话,一定会立刻不顾一切的让她偷到梵蒂亚圣果。

    叶薇妮觉得凌逍是个很神奇的人,因为两人进山好几天,居然没有遇见一只魔兽!

    所遇到的,全都是那些普普通通的野兽,基本上都被两人当成食物了,新鲜的肉食才是保持体力最好的东西。

    叶薇妮以前从未参加过冒险团,她的出身决定了她能修炼成三阶剑师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点连她的养父也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而她的剑技……才不过是人级下阶,是最低等的剑技。

    这也是叶薇妮为什么如此在乎那本地级中阶剑技的原因,除去地级中阶剑技本身的价值,那也是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东西啊!

    要不是这家伙,恐怕自己已经在修炼那本剑技了吧?虽然这么想,但叶薇妮却对这个少年恨不起来。跟凌逍上山,除了对他还给自己剑技抱着一点点希望,还有着一丝不愿回去面对自己养父的心理。

    尤其是对方知道自己偷了一本地级剑技又丢了的话,后果就更严重了。

    叶薇妮应该算是一名孤儿,说算是,是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父母,按照养父的说法是没有的,是他好心收留了她,给她饭吃,教她读书,教她礼仪,教她如何扮可怜如何装贵族小姐,还有……教她,如何盗窃。

    是的,最后一样才是叶薇妮养父的真正目的,一个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迷倒一片的女人,谁又会想到,这样的女人会是个贼?

    直到叶薇妮懂事了以后,从别人说起盗贼这两个字时候眼中那浓浓的不屑,方才明白,原来这份自己一直当作很有前途的职业,居然是人人唾弃的。

    养父的居心,叶薇妮这时候也完全了解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叶薇妮已经完全的在养父的掌控之中了,因为养父那里还收养了很多的“孤儿”,很多小点的孩子,都是叶薇妮一手带大的,如果她跑了,她带的那些孩子就会死这是她养父在叶薇妮有离开意思的时候亲口说的话。

    同时也让叶薇妮也明白了一直都是一副慈父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中年男人,是如何的人面兽心丧尽天良,所以叶薇妮一直都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获得一本高级剑技的话,一定勤学苦练,把那些孩子都救出来,让他们脱离苦海,过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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