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第三个条件-《卡拉迪亚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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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这样说定了,答应我这两条件,你那桩事也可以解决了。”威特盯着乔伊期待着对方给出肯定的答案。

    乔伊沉默了会儿,随即拍桌站起,喊道:“成交!先把那斧头找到再说!”

    ......

    费斯德那的小路上,威玛扯着脖颈上的粗绳拉着乔伊小跑着,威特跟在乔伊后头,朝绞刑台方向而去。

    乔伊也是一脸无奈,使劲力气想控制威玛的速度,可就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毫无功用,心想这到底是遛狗还是遛人呢?亏老头子平时有这心思养这怪物,没心思训练训练自个儿儿子,真是地球绕着月球转了。

    两少年走在费斯德那的小土道上,所过之处都不曾少过村民惊奇的目光,村民们议论纷纷,好似在讨论两少年的来历。一群小孩子围在两少年周边欢呼着陪同前进,仿佛两少年的护卫队般,让两少年心中不由地也滋生一股得意之色。

    威玛在维基亚一般是贵族的宠物。男性贵族一般都有打猎的嗜好,威玛是一种聪明凶狠,体积又庞大的猎犬,因此很受贵族的喜爱。换一种说话,饲养威玛在普通村民眼里代表着地位与身份,是一种荣誉的象征。两少年能在小道上引起轰动也就不难解释了。

    在一群小孩的簇拥下,威特和乔伊来到了昨夜绞刑台下那粗布袋所放之地。乔伊喝声吓唬周围的小孩,示意他们散开。那群小孩碍于对威玛的恐惧,只好远远观望。

    威特将自己的粗布上衣外套脱下递给乔伊,让乔伊给威玛闻了闻,示意其寻味。

    聪明的威玛当即了解乔伊的意思,随即绕着绞刑台走了一圈,还不断地嗅着泥土的味道。绕过一圈之后,威玛开始朝绞刑台西面小巷子嗅着走过去。威特乔伊对视一眼无言,也跟了上去,却没有注意到众多看热闹的小孩中唯有一位背着他们独自离去。

    威玛这一走足足走了三百米远,早已穿过小巷和十几座茅屋进入一个不是很密集却能够足以遮挡阳光的小树林中。威特和乔伊对这里并不陌生,小树林再过去十来公里就是连绵不断的雪山,别无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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