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晋升尊位-《涅槃大道》


    第(1/3)页

    圣十玄虽然已经察觉到这丝危险来临,并且也算到与元一有关,但是他没有离开娑婆界。

    因为他要找到元凶。

    至于说颠覆娑婆界的凡间圣地,他已收手,没有派出第二批次分身。

    原因?

    很简单:一是认为已经足够,二是有战损。

    足够了,是指他已将娑婆界凡尘走遍,但凡佛家名胜之地,无一漏网。

    战损,则是指他的分身损失一千二百三十七个。

    陨落的原因,皆为战死。

    虽然与亿万分身相比,这个数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有一点他未忽视,那就是分身所带回的圣物。

    按道理讲,释迦摩尼的舍利数万,就算他上千个分身陨落,那也应该有相当可观的舍利子被带回,但是却恰恰相反,亿万分身中,没有一个带回此物。

    带回来的都是一些衣物念珠之类的杂物。

    虽然这些东西上都遗留有释迦摩尼生前的气息,但是都不是他想要的。

    细说起来,圣十玄也不是想要释迦摩尼的舍利子,而是关注此物。

    他只是想探个究竟:为何没有一颗舍利子现身于诸多圣地圣塔中?

    然而,当他现身灵鹫山脚下时,却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但见灵山四周烽火四起,赤地亿里。

    “怎么,还有比我更狠的?”他心中暗想,“竟然直接杀上灵山了?”

    在此之前,他的分身也仅仅是在凡间胡闹而已。

    圣十玄见状,顿时来了兴趣,连忙身形闪出战场,远远的吊在数万里外观望。

    他要看看,攻打灵鹫山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一看不要紧,看罢之后,顿时惊得他合不上嘴巴。

    原来,此次攻打灵鹫山的人竟然是鬼族一众。

    “这可就奇了怪了!”圣十玄挠了挠下巴,“不应该啊!”

    他忍不住把身形向灵山方向遁去。

    灵鹫山之东三千里,圣十玄慢慢现出身形。

    此时,灵山四周的战场已经清晰可见。

    他粗略的算了一下,这次围攻灵山的鬼族大概有十万之众,修为最低者都是鬼王,高者已达到天尊层次。

    而灵鹫山一方也是如此,高手精英尽出,但是人数却比鬼族多出数倍,毕竟这里是自家地盘。

    关于鬼族,圣十玄还是比较了解的。

    凡尘小界中,阴府最高修为是三斩尸神上品神皇,也就是酆都大帝在小界的化身,因此,这次鬼族中的天尊绝对不是从小界而来。

    “那能是谁呢?”圣十玄暗暗摇头。

    他没有看透。

    他虽然没有看透,但是却不肯放过眼前之战。

    因为此时的鬼族一方已陷于弱势。

    鬼族一方,虽然秉着天性,身形忽明忽暗,走位极为灵活,但是陨落者甚多,人数锐减。

    灵鹫山一方,则以防守为主,背靠灵山大阵,占尽了天时和地利。

    正因为如此,圣十玄才有想加入战团的想法。

    他想助鬼族一臂之力。

    悄然间,逆鳞灭天枪现于他右手。

    他的宝枪刚一拿出,突然,一只万丈大手从灵鹫山顶飞出,直向他头顶抓来。

    他抬头一看,顿时大惊,此手乃是道尊之手。

    也就是说,对他下手的人是位道尊。

    见此情景,他慌忙遁身而去。

    然而,那只大手却依然紧紧跟随,不落下半豪。

    但见巨掌所过之处,空间破裂,罡风骤起。

    战场中,凡是躲闪不及者,瞬间即被打的灰飞烟灭。

    “混账元一,你是要追我到天边啊!”

    圣十玄一边逃遁,一边心中暗骂。

    此时的他已用上神术咫尺天涯,连连穿越数道天界,但是仍无法逃出身后巨掌的阴影。

    此刻他已确定,这只手掌是元一的无疑。

    正当圣十玄玩命脱身之际,猛然间,另外一只巨掌迎面向他压来。

    “坏了!”

    圣十玄见状,心中一声叫苦。

    很明显,这是元一两掌合围之势,这一次,他说什么也跑不掉了。

    情急之下,他把两团湛蓝色真火分别向身前身后弾去。

    “小混蛋,看清楚点!”

    猛然间,前方传来一声低喝。

    说时迟那时快,身前的巨掌绕过湛蓝色真火,直接将圣十玄握在掌心,随即,巨手从半空中消失。

    “哼!”

    一声冷哼从天际边传来。

    紧接着,追杀圣十玄的那只巨掌不见。

    一片混沌之中,一位黑袍老者站在圣十玄的面前。

    刚才只是片刻之间,后者便被前者带到此处。

    圣十玄看一眼面前的老者,俯身一拜道:“圣十玄拜见前辈!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刚才若不是老者相救,此时,他恐怕早已落在元一手中。

    黑袍老者闻声,呵呵一笑道:“自家人,不需客套,老朽介鳞。”

    听闻此话,圣十玄心里暗惊:“介鳞?介鳞尊者?”

    介鳞与介潭齐名,都是传说中的混沌鸿蒙界异兽。

    前者是蛟龙、鲲鲠、建邪和庶鱼之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