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职业选手,另辟蹊径-《联盟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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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职业的选手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哈哈哈真的皮。”

    在一片笑闹中结束采访,离开舞台前往休息室,淑仪有点不开心地找了上来:“喂,说好的带我双排,怎么加你好友都加不上。”

    “没时间啊!”林北就事论事。

    “那你之前答应……”

    “答应有时间双排。”林北抢断。

    “靠,I服了YOU。”淑仪离开镜头之后猿型毕露:“说起来你怎么不和平台签约啊,是没人联系吗?”

    “时间不合适,一个月要120小时有效时长。”林北提起这个有点火大:“他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有效时长120,实际播150个小时都不一定能够。”

    不像其他傻乎乎,拿到合同,看到月薪就签字的主播。

    林北对直播这一行提前做过了解。

    虽然说行业还处于红利期,融资多补贴大竞争强,但各大平台已经过了最初的懵懵懂懂,露出稍显稚嫩,但锋锐无比的獠牙。

    有效时长就是个大坑。

    以林北收到的签约邀请为例,人气要十五万才是有效。

    十五万人气,靠正常的活人*倍数绝对上不去,必须有所谓的‘协议人气’才能达标。

    这个‘协议人气’是平台说了算。

    流量高,礼物多,总体盈利的主播,只要开播就一定达标。

    而那些让平台倒贴养着的赔钱货,就要付出一半甚至一倍的努力才能完成任务。

    更倒霉的,被同英雄主播挤压,‘有效时长’根本没办法上升到平台要求的数字,一些主播爆料的克扣工资礼物,被迫跳槽,就是由此而来。

    当然,林北作为LSPL新星,一般不会这么倒霉。

    但每个月一百二十小时就不能接受。

    要知道,LPL选手的合同一般都是15-20天活跃,60-80小时时长,还不限制播什么游戏,完全可以抽出一定时间打低分段玩玩黑科技,或者找个休闲游戏挂挂机。

    林北收到这个一百二十小时的要求,想要播够,肯定涵盖大量的正式Rank。

    不说累不累。

    泄露出的第一视角操作就有很大隐患。

    “这样,那是不能签。”淑仪点点头:“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你后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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