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还有那家小小的杂货铺,里面卖的薯片、辣条。 这些从未出现过的零食饮品,更是让长安的年轻人趋之若鹜。 李丽质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她不断地扩大着生产规模,可即便如此,各类商品依旧是供不应求。 好在程处辉离京前,未雨绸缪,联合几位国公,推动李世民颁布了《大唐所有权法》。 这部法律明确保障了私人产业的神圣不可侵犯。 正是因为有这部法律在,程家的产业才能如此安稳地发展壮大,无人敢轻易觊觎。 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脸色铁青地听着管家的汇报。 “……国公,我们家的酒楼,这个月,生意又下滑了三成。” “城里的几家布庄,也受到了程家裁缝铺的冲击,利润大减。” “啪!” 一只名贵的青瓷茶杯,被长孙无忌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程处辉!” 他咬牙切齿地念出这个名字,眼中满是怨毒。 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粗鄙的武夫之子,怎么就搞出了这么多赚钱的门道。 更可气的是,这些产业还偏偏动不得。 “父亲,息怒。” 一旁的长孙冲递上一杯新茶,低声劝道。 “那《所有权法》是陛下亲自颁布的,我们若是强行动手,恐怕会惹来麻烦。” 长孙无忌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商业版图,竟然被一个黄口小儿冲击得七零八落。 “我真恨不得那小子现在就死在南诏!” 长孙无忌恶狠狠地说道。 就在这时,一名下人匆匆跑了进来。 “国公,公子,南诏来的信鸽!” 长孙无忌精神一振,连忙道。 “快!呈上来!” 这是他安插在南诏的探子传回的消息。 他迫不及待地从信鸽腿上取下小小的竹筒,倒出里面的纸条。 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短短九个字。 “云南王已死,大事可成。”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