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试试-《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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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股恶心的油腻感,再次席卷而来。

    要是四年前,姜穗还在KTV里做事时,人小胆子大,眼界不高自然不怕事,谁往她衣领里伸,她就能咬断谁的手指。

    可现在呢,姜穗却不敢。

    她知道,自己能吃这碗饭,靠的不是本事,靠的是有人赏脸。

    哪天她要是不识趣,人家掀她饭碗,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姜穗没那个胆量,也不敢去触逆鳞。

    随着张梦蝶一杯杯的灌,气氛也浓了许多,她红着脸,悄悄地在方总耳边说道,“我给您准备了个礼物,您瞧不瞧?”

    这一俯身,春光乍泄。

    方总脸上横肉都挤一堆了,连忙点头,张梦蝶眼底划过一丝讥诮,站了起来,然后拍了下姜穗的背,“你出去拿。”

    还未等姜穗起身,张梦蝶就凑近她耳边,用气音吐了一个字,“滚。”

    *

    姜穗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包厢的。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人已经站在酒店门口了,京州的夜景特漂亮,五光十色的灯像是不要钱一般,拼了命的往她脸上打。

    张梦蝶在救她。

    什么礼物不礼物,气氛只要到位了,谁还在乎那点礼物。

    张梦蝶平时脾气看起来大,人又是一张冷脸,连关凌都说不好相处,可最后,却是这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拉了她一把。

    姜穗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这双鞋,是她花了几万块买的,据说贵妇太太们都穿这个牌子,她怀着很大的憧憬,也跟着买了一双。

    但她不晓得,这样的鞋,本就不适合她。

    那天买回家后,她很仔细的给鞋贴了底,恨不得抱着它睡觉,结果第二天,那底被地上的石头刮花了,一同伤到了那层真皮。

    她去了专柜找售后,却毫无下文。

    那些贵妇们,穿几次就扔了,她们从不贴底,就算刮花又怎样,再买一双就好啦,平日里走的,也都是平路。

    只有姜穗,以为花这个价格,能穿好几年。

    就像她现在从头到脚一身行头,加起来能过十万,但她自个儿知道,京州城这座繁华的都市,根本不属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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