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再过几年,便要到草原公认的‘废物’年纪:三十岁。 过了三十岁,哲别的身体就会开始变差,部众就会开始不再畏惧哲别。 直到有一天,儿子阿雅长大成人,成为部族新的领袖。 届时,哲别究竟是否会被驱逐出部族,就要看彼时,成为部族领袖的儿子阿雅,究竟是偏向于遵守传统、保障部族整体利益,还是偏向于亲情,偏向于自己的父亲了。 所以这一问,哲别也同样没能答上来。 ——既没有提醒阿雅:以后不要再说这种‘杀不杀汉人’之类的话,也没有就这个话题,同儿子阿雅继续深聊下去。 只思虑良久,唉声叹气间,摸了摸小阿雅的脑袋。 “以后,草原上的日子,会变得很不一样。” “阿雅,要早点适应这些变化。” “——下次去博望城,阿雅,要跟着我一起去。” “去看看汉人的商人、官员,还是军队。” “适应了所有的变化,适应了汉人的存在,阿雅,还要为部族,想出一条好的道路。” 这番话,哲别说的颇有些模棱两可。 因为哲别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部族的未来在哪里。 不知道在汉人掌控下的河套,自己还能不能做‘哲别’,继续做哲别又有什么意义。 不知道部族的未来,究竟是会变的更好还是更差,好能好在哪里、差又能差在哪里。 哲别很迷茫。 就像是草原上的某个狼王,带着狼群仅有的三五只成员,传入了一片从未到达过的沼泽地。 哲别不知道往哪走,会让狼群陷入淤泥、沼池之中; 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找,才能找到藏身于沼泽之中的猎物。 哲别甚至不知道这片沼泽地里,会出现什么样的猎物。 更不知道猎物出现时,对‘狼群’究竟意味着饱餐一顿,还是就此埋身于沼泽之中。 就像是眼前,被这样了一层迷雾——哲别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看不透。 哲别根本无法在‘出发’前,先通过观察判断各个方向的情况。 只能凭直接,随便挑一个方向钻入迷雾,然后听天由命。 很显然,作为狼王,必须要具备这种在未知当中,凭直觉寻觅生机的特殊能力。 但也同样显而易见:无论是哪个时代,无论是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女人的直觉,都总是比男人更敏锐、更准确一些。 “博望城里的商人,愿意以什么东西交换牛、羊?” “牛犊、羊羔也愿意要吗?” “牛、羊皮毛,还有猎物的皮毛,汉人应该也是要的吧?” 哲别怅然思虑间,妇人略带不安的一问,才算是将哲别的心虚拉回眼前。 稍一回忆,便微微点下头。 “博望城的汉商,愿意拿任何东西,换牧民的牛、羊牧畜。” “我亲眼看到的货物,有粮食,布匹,茶叶,盐巴。” “还有药。” “牛犊、羊羔,汉人也要,并不嫌弃。” “甚至还有人,专门要羊羔——只要羊羔,不要大羊。” “说是羊羔…肉嫩?” 闻言,妇人深吸一口气,颇有些心疼的轻抚起胸前。 “撑犁天神啊……” “汉人,也太会吃了……” “连羊羔都吃?” “把羊羔养大了,然后挤奶不好吗?” “就算要吃,也可以养大了再吃?” 哲别不语,只无奈的耸了耸肩。 待妇人嘀咕完,才继续道:“皮毛,汉人也要。” “什么皮毛都要。” “牛的,羊的,马的。” “还有狼的,虎的——只要是皮毛,汉人就都要。” “而且价格都很好。” … “我听说,有人拿一张完整的虎皮,从汉人手里换回来了两头牛,五只羊!” 第(2/3)页